建设易迁点 环保要跟上
2018-08-06 16:33:46来源:青海时报网
近几年,为推动扶贫工作的开展,国家和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了许多易地搬迁工程建设,取得了显著成绩。然而,因生态环境意识欠缺、缺少配套环保资金等因素,少数地方出现了一些生态环保问题,影响到易地搬迁户生活质量的改善。
为了让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环境保护共进,改善易迁点人居环境,结合实际工作经验,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易迁点生态环保工作。
要加强环保组织建设,解决易迁点生态环保无人管的问题。大多数易迁点是新开辟的居民区,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,结合易迁点实际情况和易迁户人员结构,加强易迁点基层党政组织建设,充实环保事务管理人员队伍。可以在扶贫干部的正确指导下,由基层党政组织人员负责易迁点环保事务,也可以由其牵头组织易迁户民主议决,成立环保自治组织。
要完善机制,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,拓宽易迁点污染治理资金的筹措渠道。易迁点污染治理投入需求较大而配套资金保障不足,存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充分的问题。为此,急需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,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。要以县级为主加强涉农资金整合,同时制定税收、金融、土地等优惠政策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易迁点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。
要因地制宜,补齐易迁点污染物治理短板。人口较多的易迁点可建设垃圾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人口较少的易迁点可建设户用污染物处理设施。在偏远地区,要探索适合分散小型的垃圾和污水收集、处理模式。比如,在常规一级处理基础上,增加化学混凝处理、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污水,或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用人工湿地处理污水。要有管护人员运行维护设施,保证设施正常运行,发挥设施环境效益。同时,探索建立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,保障管护人员工作正常进行。
要提高认识,强化易迁点环保工作建设。要充分认识改善易迁点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,统筹精准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,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,把工作落细落实。要有专门机构负责易迁点环保工作,乡镇政府及村(社区)组织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工作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要加大宣传教育,增强易迁点居民的环境意识,构建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。(李学辉 章文丽)
责任编辑:孙知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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